高新交警大队对事故车辆安排停车厂 收取780元停车费

用户_PdDv
2020-10-22 09:14
点击数:

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在我车辆交通事故后,停车场收取我780元停车费和拖车费,经与西安高新大队法制科,事故科交涉,态度恶略,收费没有任何依据,只是口头必须收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0-10-22 09:14
已转交 2020-10-29 15:40
已转交 2020-10-29 15:40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西安市交警支队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