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金地西沣公元二期12号楼楼体内设置垃圾收集站的诉求。
我们是金地西沣公元二期小区12楼业主。去年3月底12号楼交房,交房后12号楼1单元楼下靠近北2出口处地下室设置了一处垃圾转运站。此处原来未规划垃圾收集站,外部正常设置车位C001。今年投入使用后,整个地下车库臭味熏天,蚊虫横飞。地下污水横流,酸臭味弥漫在地下室久久不能消散,令人作呕。为了保护个人健康,业主先后多次向物业反映地下车库的垃圾问题,物业说及时清运,加强通风,加强消杀,但是时至今日,虽经过多次整改,但效果甚微,地下车库污染依旧,臭味依旧。为了12号楼全体业主的身体健康,防止污染传播,满足疫情防控,城市创文创卫需要,还12号楼全体业主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现提出如下诉求:
1、立即停止12号楼垃圾收集站的使用。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中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站,转运站与站外相临建筑物最距离不小于8米。垃圾收集站建在建筑物内不符合规划标准要求。
2、 亡羊补牢,尽快重新选址,根据规范要求,建造新的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收集站。
3、在未建成新垃圾收集站之前,物业加强垃圾清运,直接从地上清理,减少垃圾倒运,造成二次污染。
请金地集团真正履行“科学筑家”的企业使命,践行“客户满意是检验工作的最终标准”的客户理念。还我们一个真正健康宜居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