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看中了咸阳市秦都区世纪西路渭水华庭小区三号楼的一套住宅(现房),当时售楼人员说本小区有地上和地下停车位;目前地上车位每月80元,地下车位由于目前正在施工具体价格还未定。当时觉得房子价位和位置还满意就立即购买了(交了首付并和银行签订了贷款手续)。
可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今年拿了钥匙准备装修的时候,就想每天都要来回进出小区好几趟车停在小区外面不方便,而且外面停车位较少再加上地铁施工也影响交通。于是就去物业管理处办理停车位手续;谁知工作人员却说我们小区目前只有地下停车位每月350一次性交半年,可我却发现小区里面停满了车。工作人员说,这个小区是由咸阳新元房地产公司和咸阳咸房房地产公司共同开发的;现在咸阳新元房地产公司委托我们咸阳新元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咸阳咸房房地产公司委托咸阳咸房物业管理公司来共同管理本小区而且现在地面上的车位所有权归咸阳咸房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就仅仅为了一个车位问题来来回回跑物业不知道多少趟了一直没有解决,最终、无奈之下本人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可工作人员却说这个不归他们管,然后给了我一个电话33573052让我给咸阳市住建局反映让他们来管,当我拨通电话说明情况后,他们却说给你一个秦都区住建局的电话33229165让他们来处理这个事情,当我再次拨通后工作人员却说你这个情况要找市住建局我们区住建局没有权利来管房地产公司,我们只能管物业公司。
试问一下,我们小小的市民容易吗,买了房子要交大修基金和购置税。可交了之后呢,没有一个部门来管,就一个小小的车位问题这些部门都推三阻四的,试问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
说说自己的心声,由于本人离婚带一个女儿,而且不幸的是我的父亲今年还不到六十岁就在前一个月多因为高血压导致基底节脑出血(并及时送往市中心医院救治)经过手术和治疗后前几天才出院,结果有了后遗症那就是半边身子神经坏死,生活已经不能自理,而且还要每周都去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而物业不管业主经济始终不给办理地上停车位手续,说只能办理地下停车位手续。不是说我不想办理地下停车位而是我父亲现在这样子我要每周带他去医院怎么把他弄到地下停车场呢(由于在建筑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购买的这个三号楼是不能直接从电梯或者楼梯下地下车库的)。
希望这件事能让领导们重视,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