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阳光大厦酒店不顾业主反对安装爬墙烟囱

阳光大厦业主
2019-04-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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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大道阳光酒店住于阳光大厦小区裙楼部分,近期该酒店不顾业主的反对和阻拦,强行在高层住宅外墙由2层至33层安装爬墙烟囱。经过业主一个多月不断向市长热线12345和宝鸡市综合执法局12319投诉,市区两级执法队也多次来小区要求酒店方停工,但酒店方遇执法单位干遇就停工,执法单位一走继续有恃无恐进行违建,已形成边举报,边查处,边违建的恶性循环,该违建烟囱已至大楼28层。本小区业主诉求:

1、酒店烟囱由2楼爬升至33楼顶擅自变更楼体设计,一无规划,二无环评,并且存在严重火灾隐患,酒店方立既停止建设,并拆除已形成违建;

2、小区墙体及公共部分依照合同和《物权法》为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严禁酒店私自占用;

3、酒店烟囱存在掉落风险,破坏墙体防水,影响小区整体美观,强烈要求市综合执法局严格执法,对改变建筑设计的行为予以立刻制止,并拆除违建,要求酒店方修复已破坏的大楼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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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4-15 11:04
已转交 2019-04-17 16:04
已反馈 2019-05-2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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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大厦酒店安装爬墙烟囱 责令酒店立即停工
宝鸡市
2019-05-22 16:53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阳光大厦位于金台大道南侧,属于商住一体混合楼。阳光酒店的排烟通道在地下车库,由于油烟下排不畅,该酒店于今年3月11日私自在小区居民楼外侧加挂排烟通道,此举引起居主户的不满,投诉到执法部门,金台执法大队接到投诉后责令阳光酒店立即停工并完善相关手续。3月18日至4月11日,执法部门连续四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阳光酒店在执法部门离开后继续施工。鉴于阳光大厦反复、私自开工,金台执法大队约谈了阳光酒店总经理,并下发《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酒店立即停工,并暂扣现场施工工具.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中,将尽快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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