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五竹镇什王村五组村民于2014年10月15日将84亩农用耕地,承包给李某经营使用,承包年限30年,于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44年10月14日终结。该地属于农用耕地,2017年李某将84亩耕地承包给第三方西安某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西安某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将84亩耕地在土地局没有批文的情况下加盖大型钢结构厂房60余亩,倒垃圾20余亩,完全改变了农用耕地的使用性质,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工作精神,这种对耕地破坏极大的行为,使村民以后很难在行耕种,对此我们强烈要求领导为民做主,还地于民,彻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鄠邑区五竹镇什王村五组耕地被建厂房
草民qq
2019-03-0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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