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紫都城物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非法牟利

小区业主
2018-09-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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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大道167号龙湖紫都城物业多年来利用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牟取非法收入,均未合法取得业主授权同意:1、对外出租公共区域设立无人超市、饮水机;2利用电梯等公共设施从事广告租赁经营。

此事我从今年8月2日起多次向曲江管委会房地局投诉反映,在违法事实清楚认定的情况下,违法行为却一直在持续,管委会房地局不依法处罚,监管零效果,纵容龙湖物业违法行为,请问你们的职责与义务何在?!(相关证据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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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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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9-30 16:55
已转交 2018-10-09 10:23
已反馈 2018-10-10 17:26
已反馈 2018-10-1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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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紫都城物业用共用部位经营牟利 超市已停业
曲江新区
2018-10-10 17:26

曲江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龙湖紫都城物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非法牟利”一事,我委立即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曲江新区房地局调查了解,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于2018年4月8日至4月12日对彩虹星球项目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于2018年4月20日开始营业。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车位车库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并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及收益分配等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随后曲江新区房地局向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就公共区域经营一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

目前该小区无人超市已暂停营业,售水机停售新卡(小区内办卡业主有300多户,无法停止营业),征求业主意见工作已全面展开。曲江新区房地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征求意见工作进程,做好业主解释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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