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秦汉鲜花港公司并未与我方书面正式解除协议,按照约定时间退款20万押金,一变再变,毫无信用可言,目前为止并没退一分钱回来!所作所为真是给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的企业形象抹黑,此次事件已涉足到合同欺诈,鲜花港公司从秦汉新城周陵街道办租地时间截止到2026年,而鲜花港公司转租给我方土地使用时间写到了2048年!
考虑事态严重,我们已经通过律师介入处理。另外希望西咸新区管委会能够认真调查,接受群众的监督。之前的回复“经与相关企业协商后,7月11日已经解除企业承包合同”,事实是至今合同没有解除,钱没有退。作为政府部门不作为,处理事件敷衍了事,态度极其不负责任。请拿出解除凭证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