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月25号凌晨三点在朱雀门外等红灯,后面来辆车把我车追尾,是辆黑色上海大众系列,车牌号是,陕AFT633,陕AFT633把车撞了之后迅速朝南逃逸。
当时突然一下把我头撞晕了,等我反应过来,后面把我撞了,我就下车去看,撞我的车迅速把车开上道沿上逃逸,我忍住痛,拨打报警电话,122转莲湖事故科,事故科没回电话,天气很冷,而且我头部很痛,我在路边维护现场撞我的车逃逸车印,等交警出警等20多分钟迟迟没到,打了第五次交警电话,处理事故民警来到现场,处理事故民警很生气,来了就要拖我的车。
我是受害者,而且撞我车还在逃逸,姓刘的民警还对我很凶,请问领导们,我是受害者,撞我的车还在逃逸,这是我的错吗?怎么警察同志对我这么凶,还让我在车上写不让警察处理这起撞事逃逸案件,等于撞我车辆逃逸就这样跑了,警察不用再查这逃逸辆车,不接受法律制裁,那我白报一次警。
我希望领导们重视撞事逃逸车辆违法行为,还有哪位民警,天冷不应该让哪位刘警察出警,对不起刘警官。我没文化,不过我知道做人对任何事都要负责任。像我这起事故,不知道哪个部门管,麻烦领导们我这事,要在哪报警备案,交警队不受理,还要尽快备案,因为朱雀门有高清摄像头,时间长了摄像头就说没那段录像,就没办法找到那辆撞事逃逸车辆违法行为,主要是追究撞事逃逸行为,在此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