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街3号开发商变身电老虎 住宅小区强收商业电价

elvis
2017-08-25 08:46
点击数:

1、长安大街3号2期小区土地性质为住宅,在房屋购买合同上明确指出该房屋性质为成套住宅,但在实际居住中,物业强制按照商业用电性质收取业主高昂电费,导致电费支出过高,小区内某业主一月电费高达5000元。

2、在物价局下发电价整改文件后,该小区物业拒绝执行,并强制业主签字同意按照商业性质缴纳电费协议书,不签字则拒售电,导致维权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3、电价事件发生后开发商负责人拒绝出面回应,导致该问题悬而未决,至物价局整改文件成一纸空文。

4、据悉该开发商为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招商引资进入,在项目在建过程中与电力系统审批或洽谈中存在不正常行为,以致于该项目一直按照商业用电性质售卖。目前缺乏有力政府机关介入使问题得以推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08-25 08:46
已转交 2017-08-31 17:21
已反馈 2017-09-06 16:45
已反馈 2017-09-06 16:4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长安大街3号开发商变身‘电老虎’碑林物价查处
碑林区
2017-09-06 16:45

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17年8月31日收到西部网民生热线舆情“长安大街3号开发商变身‘电老虎’”的问题后。碑林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获悉舆情后,碑林区政府立即安排区物价局进行调查处置。经查,长安大街3号是由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投诉人反映的物业公司按照商业用电价格售电问题情况属实。

我们已于2017年8月18日向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碑林区物价局关于长安大街三号1号楼电费问题告知函》,责令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大街3号1号楼居民停止按照商业用电价格销售。要求西安福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大街3号1号楼业主售电时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执行城乡居民用电价格,同时要求公摊电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疏导我省有关电价矛盾的通知》文件规定,由小区业主据实分摊。

目前,由我区物价部门对违规收取的电费部分进行清算,协调物业将多余款项及时清退。同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杜绝违规收费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回复。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