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太阳岭镇赵家河村清河流域有人投毒毒鱼

150****6600
2017-01-0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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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月2日晚上,太阳岭赵家河村清河河段内,有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向河内投毒毒鱼,导致河内各种大小的鱼毁灭性死亡,截止4日中午仍有很多村民下河捡捞死鱼,镇、村两级没有一人相关过问此事。照此下去,给清河流域的生态造成严重损害,对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对当地人、畜的生命造成了严重威胁!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和政府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及查办,严惩投毒不法份子!!!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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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1-05 08:45
已转交 2017-01-13 16:19
已反馈 2017-02-16 09:25
已反馈 2017-02-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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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回应“太阳岭镇有人向河中投毒”事件
宁强县
2017-02-16 09:25

感谢对《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宁强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13日,收到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7〕第01055号),匿名网友通过贵网反映有人在我县太阳岭镇赵家河村清河流域毒鱼,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水利局、太阳岭镇及公安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1月2日晚,不明身份嫌疑人在太阳岭镇赵家河村圆潭子处向清河水体投放有毒农药造成大量鱼类死亡,现场遗留毒死蜱空瓶1个、高效氯氟氰聚酯空瓶2个,幸未造成人员及牲畜饮水中毒。匿名网友反映我县“太阳岭镇赵家河村有人投毒毒鱼事件”情况属实。

针对此次毒鱼事件,我县公安部门已及时按照相关程序立案侦查,并迅速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全力确保渔业资源安全:

一是加快线索排查。由公安、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太阳岭镇、赵家河村继续对清河流域沿线群众(重点是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深入细致走访调查,争取发现有用线索,促进案件侦破处置工作。

二是抓紧锁定证据。由公安部门负责,将现场塑料药瓶残留指纹及附着物DNA采样按程序规定,及时送至汉中市公安局进行化验,争取尽快检验出投毒人指纹或DNA信息。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紧抓春节前后外出人员大量返乡机遇,及时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和村民大会,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广泛宣传渔业资源管理法律法律规,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有效杜绝和防范毒鱼、电鱼、炸鱼等类似事件发生。

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由水利、公安等部门共同负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力量,鼓励支持群众大胆举报毒鱼、电鱼、炸鱼等现象,全力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安全。

衷心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关于网民反映“太阳岭镇赵家河村毒鱼事件”处理情况,待最终处置结果出来后,我县将及时向贵网回复。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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