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滨河佳园小区没社区 小区居民医保没法办理

dj
2017-01-0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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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户口是今年四月份由铜川迁到洪庆派出所,小区是灞桥区灞柳一路1199号中铁滨河佳园小区。目前我们小区没有归属的社区,街道办说正在组织我这边几个新小区申请成立社区,但现在西安市2017年居民医保已经开始办理缴费,我和我爱人是职工医保,但孩子要办居民医保。因为没有社区,去区上医保中心办理,但区上又说要找街道这样来回几次也没有一个解决办法,像我们这种情况怎样办理?我九月份就开始在西安市政府网站咨询,答复是让到所属社区办理,问题现在还没解决,12月21日又在市长信箱反映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反馈。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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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1-09 09:39
已转交 2017-01-12 17:21
已反馈 2017-01-12 17:22
已反馈 2017-01-1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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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新小区办事无门 市民跑四个月没办成医保
记者调查
2017-01-12 17:22

为了给孩子办医保,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的丁先生从2016年8月开始了接连四个月的奔波,然而,家中两个孩子还是断缴了2017年的医保。“办不下来,也找不到人。”丁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投诉说,跑了部门找不到管的人,网上给政府投诉,到现在都没有回应。

新建小区没归属社区 跑四个月没办成医保

“我们住在灞桥区中铁滨河佳园小区,一家人都是2016年4月从铜川迁到洪庆派出所的,8月份准备给两个孩子办医保,但在几个部门之间来回跑了几次,都没有给办下来。”丁先生说,最主要的问题是,自己的小区是一个新的小区,没有归属的社区。“街道办说正在组织几个新小区申请成立社区,我们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居民该怎么办理医保。”

丁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向多个街道办都咨询过,但均被告知街道办不管医保。“然后我们向人社局咨询,又被告知是街道办管这事。”他说,在办事的过程中,自己来来回回在灞桥区人社局和洪庆街道办之间跑。丁先生说,去年9月份,自己在西安市政府网站咨询办理问题,12月又在西安“市长信箱”反映,但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反馈。

“政府对于没有归属社区的小区有没有相关政策?”他说,“那么多部门没有一个人能准确地给出说法,我们只能跑来跑去,现在孩子2017年的医保费没能缴上,5个多月过去了,事情依旧没有答案。”

西安市人社局:已下发文件 明确街办负责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拨通了西安市人社局电话服务咨询热线,咨询关于“没有归属社区的小区医保如何办理”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可以向灞桥区医保中心咨询。

“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去街道办办理。”灞桥区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的情况后回复,街道办应该负责医保办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洪庆街道办,工作人员给记者回复称,丁先生的情况办理医保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小区单独成立社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小区在当初建设规划时就留有社区办公用房,居民不得少于1000户。“如果小区住户少于1000户,没有独立申办社区的条件,那就需要另一种办法,找到就近的社区来接管,这个都需要物业公司或者业委会办理。”

对于这两种“办法”,丁先生表示很不满意,“成立社区或者找社区接管都不是市民能够自己联系的,能不能在没有社区之前,给咱们老百姓想想办法。”丁先生说。

对此,记者再次联系到灞桥区医保中心,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应该是街道办给解决,我们以前也要求过,没有社区的小区医保通过街办办理,但是有的街办没有按要求做。”

“最近,像丁先生这样的情况反映了很多,市上已经出台了文件,明确了没有社区的小区可以去辖区街道办劳动保障所办理,文件我们刚刚给街道办下发,市民可以去街道办咨询。”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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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社局:将按规定确保小区居民正常参保
灞桥区
2017-01-13 09:45

尊敬的网友“dj”: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1月9日,灞桥区人社局医保中心了解到有群众反映新建小区无法办理居民医保问题,我局立即与市社保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后,区人社局领导立即召集辖区各街道劳保所所长紧急会议,就此类问题进行了明确安排:

一、要求属于“有小区无社区”情况要参加居民医保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指定就近社区为此类居民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若无法指定的,由所在街道劳保所直接办理;特殊情况的,可在区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窗口直接办理。

二、对于确因此类情况致使参保延迟产生补费的,由区医保中心协调市社保中心进行调费,按正常参保人员缴纳医保费。

1月12日晚,我局看到西部网反映“灞桥区中铁滨河佳园小区没社区,小区居民跑四个月没办成医保”的问题后,区人社局领导和市社保中心领导连夜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1月13日早上8:00再次召集街办劳保所所长会议,进一步要求各街道劳保所必须严格按照1月10日市社保发〔2017〕4号文件精神办理“有小区无社区”居民医保参保事宜,确保小区居民正常参保;

二是要求洪庆街道办事处连夜会同中铁滨河佳园小区物业办寻找当事群众,找到当事人后进行诚恳道歉,并安排经办人员上门进行服务,争取群众理解;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求各街道劳保所对“有小区无社区”居民进行全面排查,并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居民医保参保政策,确保政策宣传无遗漏、全覆盖;四是在各小区公布区医保中心、街办劳保所、社区服务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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