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教师入职后被告知资格不合格?相关部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

时间:2020-10-14 11:54:33  来源:西部网  ©原创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公招教师入职后被告知资格不合格?相关部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

对此,陈女士对旬阳县教体局和人社局、旬阳第二中学的此次招聘的公信力提出质疑

8a7521a350b2960b80861cc273473679.gif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经过8个月的招考流程,2次以上的资格审查,15天的政府公示,却在入职一个月后被学校告知资格审查不符无法入编,这让安康市旬阳县的6名年轻教师难以接受。日前,陈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了此事,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公信力提出质疑。

对此,旬阳县相关部门回复称,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复审过程中发现有6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存在“上岗了才说不合格”“招教教师被劝退”的问题。

c9ae7102da244bca85cb80401f0b36d9.png

2020年旬阳第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公招教师入职后被告知资格审查不合格

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旬阳县政府在其官网上发布了《2020年旬阳第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随后,她陪同孩子拿着相关证件、资料到旬阳县教体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他们当场就给发了准考证。经过面试、考察,资格复审,4月30日旬阳县政府官网发布了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孩子被录取了,我们都很高兴”。

7月13日,陈女士的孩子跟其他被拟录用的教师一起到旬阳第二中学开始岗前培训。7月15日,6名教师分配了宿舍,开始上班。而让他们没有料到的是,8月22日,学校却通知6名教师说他们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直到要进行分班分课的时候,学校领导才告诉他们资格不合适,说如果还想在学校教书,只能签订每月1800元的临聘合同,等明年再有机会了,可以再考进来。”陈女士说。

突发的变故,让这些教师及家人都难以接受。陈女士说,他们去找了学校,学校说这是旬阳县教体局的事,“我们又去找旬阳县教体局,教体局就说是这是旬阳县人社局审核的,与他们没有关系。再找到旬阳县人社局,给得答复是孩子的资格不合适。”

“录取至今,至少已经过2次的资格审查,长达8个月,为什么在已入职一个多月的时候才告知资格不符?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到底是什么?政府公信力何在?”陈女士质疑。

c0a250b1951dd9e48faf5fbd33263073.png

2020年旬阳第二中学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有关部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复审发现了问题

那么,这6名教师录取资格到底有何问题?为何无法被录取?

10月13日,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就陈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回复。

回复称,2020年经申报上级批准,计划为旬阳第二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紧缺学科人才22名。根据《2020年旬阳第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程序,招聘工作经报名、初审、面试、体检、初步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复审工作比往年稍迟。按照招聘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所提交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原件进行复审符合招聘程序。经复审,6人不符合聘用条件;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办理正式聘用上岗手续。

说明中指出,此次招聘在报名和公示时因今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只对考生本人提交、自己填写的报名表、相关证明和承诺书进行初审,报名时无法审核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学籍档案等资料原件。所以,待所有考生提交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原件齐全后,结合拟聘人员公示情况,对所有人的资格按照规定再次进行了复审。

经复审,有6人不符合聘用条件,其中:报考高层次人才考生1人无学位证,紧缺学科考生5人毕业院校与招聘条件不符(不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进行复审,符合招聘程序,不存在“上岗了才说不合格”的问题。

说明称,公开招聘结果须报经市级相关部门批复后,才能办理聘用人员上岗手续。目前,本次招聘复审结束,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还在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针对学校和部分考生已签定就业协议的问题,应属旬阳第二中学与其签订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不是正式聘用上岗,与此次招聘无关。因此,“招教教师被劝退”问题不存在。

4c2c33cffbb0e452d52f0b264c54199d.png

扫二维码进行留言

编辑:李卓然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