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汉都新苑拆迁安置楼,我家在2楼,隔壁开了一家宠物店,养狗养猫,卖一些宠物用品及理发,他们店有营业许可证,我问了工商局,说他们开宠物店是合理的,住宅楼可以开。
这个让我很疑惑,我不懂法,但我知道这是我们居住的地方,来来回回拉狗的顾客,电梯楼道的臭味,我还有2个不满5岁的孩子,一个刚出院,一个还是呼吸道发炎打吊针。
现在的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物业工商局都没有办法,这样的生活环境我们也接受不了,希望领导能给我排忧解难,让这种特殊行业不要开在居住楼里,让他们找门面房,商铺之类的,不要破坏我们居住的环境,让细菌病毒臭味远离住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