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人于2020年6月27日下午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5555号绿城桂语蘭庭售楼部了解该楼盘商品房信息,期间置业顾问刘春莉介绍下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伍万元定金。
经查询协议中约定的房屋所在土地存在纠纷,该宗土地权属存在诉讼争议,案外人向现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该宗土地(西安市中院(2019)陕01财保25号民事裁定书、西安市中院(2019)陕01执保1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完全有正当理由相信该土地存在争议,此次购房协议签订存在重大风险。
同时置业顾问在销售过程中始终以学区房为噱头吸引我签订认购协议,并告知我们意向106平房屋售罄并展示了房源预定照片制造房源紧张假象,诱导我们选择118平房屋。同时,置业顾问在未审查我资信状况及实际收入水平便于我签订认购协议,并明确告知我可以通过虚开月供2.2倍工资证明的方式获得贷款。
以上情况置业顾问均为履行告知义务,存在欺诈、强迫消费、违规宣传等行为,致使我本人未在全面了解房屋情况下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达。经当面沟通无效、且拨打12345市民热线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投诉无门才在贵网站平台求助,本人强烈要求退还伍万元定金,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