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东盛苑小区”我们业主的不动产证在哪里?

往事如风
2020-07-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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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东盛苑小区”,我们业主的不动产证在哪里?

勉县东盛苑小区出售的房子是商品房吗?为什么我们业主迟迟拿不到本该属于我们的不动产证呢?

当时购买勉县东盛苑小区商品房时,该售房部工作人员口口声声承诺“东盛苑小区的房子没问题,办不动产证没问题,我们五证齐全,只要把房款及各项费用交清,不动产证就能办下来。”可是直到现在,勉县东盛苑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已经住进来好几年了,所购商品房的不动产证却迟迟不见踪影,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们业主找售房部(售房部的公章为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售房部,但是该售房部的工作人员却是陕西大山机械有限公司的员工),售房部给我们业主的答复是“这个事情她们也不知道,我给你们一个电话号码(杨青明,陕西大山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你们跟我们领导联系吧”我们拨通陕西大山机械有限公司法人杨青明的电话,杨青明答复“快了,马上给你们办理不动产证。”可是截止今天我们仍然没有收到具体的答复。勉县东盛苑小区的房子,我们在勉县房产管理局也咨询过,以下是勉县房产管理局给我们的答复。

勉县房产管理局回复:“勉县东盛苑住宅小区系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受勉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占地4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项目用地是拆迁陕西省大山机械有限公司的存量土地。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为加快实施该项目,与陕西省大山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以双方的名义成立了工程、销售部,并进行独立核算,建立了共管账户,由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负责售后合同备案工作。”

试问领导,我们业主房款及各项费用全部付清,为什么拿不到本该属于我们的不动产证呢?这究竟是谁的原因?我们业主到底该找个哪个单位办理所购商品房的不动产证呢?因为马上就2020年9月份了,又要面临孩子上学问题(不在学区就不能就近入学),以及全家人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这些事情谁替我们管?谁替我们办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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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苑小区没有不动产权证 勉县自然资源局回复
勉县
2020-08-12 11:35

勉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0】第08043号已收悉,网友“往事如风”反映的东盛苑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问题,我单位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该宗地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城镇住宅,且一楼配建商业用房,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需依法补交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再办理不动产登记,否则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截止目前未缴纳土地用途变更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2.该宗地证载面积:4726.5㎡,因宗地以南民主街、以西贾旗路道路退让,导致面积减少299.83㎡,剩余面积4426.67㎡。小区西南角房屋超占54.44㎡,超占部分土地权利人为:汉中鑫沣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鑫沣公司”),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7.43㎡。该147.43㎡已由项目部与鑫沣公司进行产权置换,截止目前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3.房地主体不一致,该小区土地使用权人为大山机械,房屋首次登记办理在综合开发公司名下,房地主体不一致,产权归属不明;

4.2020年2月1日综合开发公司因项目款项纠纷问题将大山机械诉至勉县人民法院,需待司法部门审理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东盛苑小区存在改变土地用途、土地超面积、房地主体不一致等问题,相关权利人迟迟未履行手续,造成无法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网友“往事如风”反映问题属实。县不动产登记局已作出建议,尽快由县政府召集信访、司法、税务、房管、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就该小区目前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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