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移动不平等对待客户 阻止用户办理相关业务

Mc Lw
2020-07-06 10:19
点击数:

本人西安移动139xxxxxxx的号码经过10086客服成功的办理了如图片所示的语音流量包,此后,本人尝试给另外一个西安移动号码187xxxxxxx办理该语音流量双拼优惠业务,没有成功,经过多次与10086投诉以及与灞桥移动投诉中心联系,均依该业务必须是接收到下发短信或者接到外呼电话的目标客户才能办理。

本人最终投诉工信部,移动工作人员在回电中仍坚持以上说辞,在我明确提出我另一号码已经办理成功,这个号码不能办理违反了电信条例相关规定,该工作人员依另一号码是领导特批,走特殊流程,你不能办理的号码是属于其他归属县区移动,不一样的政策,总之,依各种理由推辞不予办理。

PS:以上跟西安移动、和10086通话都有录音为证,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

一下为工信部出台的法律法规,

根据工信部2006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第一条,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根据工信部2018年8月23日公开发布的通信函〔2018〕276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第七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

根据工信部2014年5月10日正式实施的《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第四条,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应包含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和适用期限等内容。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为用户选择适宜资费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

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第七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西安移动公然无视工信部以上法律法规,以目标客户为由限制用户自由且平等地选择资费方案。恳请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即刻制止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惩并责成西安移动为本人办理相关优惠业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0-07-06 10:19
已转交 2020-07-14 11:22
已反馈 2020-09-02 17:20
已反馈 2020-09-02 17: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移动不平等对待客户 将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09-02 17:20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回复:网友“Mc Lw”反映移动公司对部分业务限制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移动公司进一步与用户联系沟通,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