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底购买林凯城23号楼,交定金1万,团购费1万,又预售证,当时23号楼还是一片荒地,没有动工,18年5月签完购房合同,完成银行按揭手续,当时23号了任然没有动工,不知道预售证是怎么办下来的?
18年7月拿到购房合同,合同上注明2020年06月30日前交房,附带学校,以及林凯城整体规划,在整体规划图上,明确标注,23号楼前面旧楼会全部拆除,销售也是这样承诺的,23号楼前面的旧楼会拆除,新盖一栋酒店。
目前已经到了收房时间,但是林凯城没有任何信息通知收房,打电话咨询,说是20年年底才交房,并且没有给业主发送任何通知函,23号楼也是紧挨着前面的旧楼建造的,7楼以下完全没有阳光,林凯城也没有任何的解释。
林凯城安全防范问题,导致工人遇难,影响建筑进度,缺不给业主任何的通知函,私自随意改动交房日期,随意改动规划,在别人的墙角下建新房,建筑法中明确规定,房屋建筑楼间距不得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林凯城的这种不顾法律合同,随意修改规划,随意修改合同交房时间的行为,期望得到政府的关注,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