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杨坡头村村民非法占用可耕地建猪场

2020-06-2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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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杨坡头村村民正在非法占用可耕地建设猪场,希望自然资源局予以制止,对于已经建成的猪场希望环保部门查一下是否办理环评,有无环保排污设备,手续是否齐全。还村民一方净土。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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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6-24 09:31
已转交 2020-06-28 16:42
已反馈 2020-07-0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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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坡头村村民占用可耕地建猪场 责令其停工
蓝田县
2020-07-07 11:11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民反映的非法占用可耕地建猪场问题,经调查,为三里镇杨坡头村五组杨某某,2020年6月22日未经批准,杨某某擅自在自己的口粮地上建养猪场。

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目前杨某某的猪场正在处理猪舍基础,实际占地2.7亩,占地类型为一般农地区,无设施农业备案手续,属违法占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6月28日向其下发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工。依据《国土资源部2019年4号文件》通知,设施农业用地由经营者向辖区镇政府备案即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告知该用户,待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否则,将按违法占地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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