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在西安市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针对华润置地·未来城市DK-4”6、7#楼进行了商品房意向登记(登记成功截图见附件)。2020年6月20日,我家人(登记购房者之一)前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杏渭路与向东路十字西南角(华润置地·未来城市营销中心)进行购房者资料现场核验,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我的征信报告原件打印日期不符合要求(本人征信打印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因此现场资料未予核验通过,因此无法参与该项目选房。
6月20日下午17:00我得知我同事登记的华润置地未来城市16号楼(登记日期为2020年6月13日-15日,同事征信报告打印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2020年6月15日收到华润核验通过的通知),核验通过。
前后两次核验时间仅仅间隔5个自然日,同一个项目征信报告比我晚打28天的都可以通过,而我却因为征信打印日期不符合要求被拒。本人电话联系对接置业顾问,询问其征信报告日期要求提高是否为西安国际港务区住建局或者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置业顾问明确表示是华润领导自己要求(附件录音为证)。
之前本人咨询该项目的时候,置业顾问微信给我发文字明确表示征信报告都是3个月以内均可,按照华润的标准,本人2020年4月28日征信报告在2020年7月27日之前均应有效。而在2020年6月20日,距离征信报告过期还有1个月零7天的时候,现场核验资料最后一天,华润置地以领导要求为明随意提高征信报告打印时间且从未事前通知,让符合要求的购房者无法通过核验,失去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购房的机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1号(见附件) 第二条“规范商品住房开盘销售行为”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登记购房人相关材料后,应将所有核验材料保存备查,并将全部核验明细(含已通过核验人员名单、未参加核验人员名单、未通过核验人员名单及未通过原因)报房管部门备案”。请问政府相关部门,华润置地·未来城市DK-4”6、7#楼在给政府递交的核验资料中,对于本人未通过核验的报备原因是什么?是否跟实际情况一致是因为征信打印日期不符和企业要求?
请问华润置地未来城市项目该行为是否合规?是否给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过报备?是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项目这种以“公司领导要求”为名义,将符合政府要求的购房者拒之门外的做法,政府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
登记平台数据显示华润置地未来城市DK-4 6、7#楼可售房源为196套,意向登记申请数(含撤销):453个。所以该楼栋在核验登记的所有购房者资料中,是否还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是否存在企业人为原因刻意控制核验通过人数,请政府相关部门严查!
本人从2020年3月开始关注港务区并认可该区域的发展,梦想着以后将家安在这里。作为普通家庭,绿城摇号未中,然后参与华润摇号,没想到符合了政府要求,却不符合华润的要求。堂堂央企,能否告诉我,哪个领导这么厉害?厉害到一句话就可以随意改变政府颁发的西安市商品房摇号规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