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新里城商场强行勒令商户限期搬出

筱沫
2020-06-1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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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3月甲方新里城以招商原由让乙方西路上研学旅行馆入住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新里城做教育培训,合同期限截止2020年3月31日。研学馆总投资96万,装修时间3个月,当研学馆刚装修完工时,新里城就给研学馆断电23天,经过双方协调,方才给乙方供电。

2.在2019年研学馆入驻期间新里城整体运营招商就没有达到理想状态。刚入驻时商场商户的覆盖率占80%,但到2019年12月时,商户入驻率直线下滑到10%。尽管如此,研学馆也并没有离开商场,还抱着希望,希望商场运营能有所好转。

3.在2019年底,双方合同还有一个季度到期时,双方在商议续签事宜时,新里城当时的经理提出要涨租金,但因为疫情商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因此当时只是口头说了一下,并没有出具并形成任何的文字文件。

4.3月份后,在其他商场陆续复工的情况下,新里城商场因为商户入驻率低一直都没有营业,今年5月份才开始慢慢恢复一部分商户的营业,也只是将服装类商户搬到一楼临时售卖,但目前整体商场还处于关闭状态。2020年1月中旬甲方新里城通知研学馆要续签合同,但要求却与2019年时的合同内容不符。双方2019年签订的合同内明确提出次年的收费按照乙方营业额的10%扣除费率。现在商场的要求是在每平米15元物业费的基础上每平米再加收40元租金。

5.在疫情期间,新里城没有和研学馆过多的沟通,由于关闭,因此双方的合作谈判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直到6月初,新里城方面通知研学馆复工的同时缴清疫情前1月份费用,方可给予复工并续签合同。但乙方缴清之前的费用并办理完复工手续后,新里城突然又说在疫情期间合同到期,并且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勒令研学馆限期之内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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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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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城商场强行勒令商户限期搬出 金台区回复
宝鸡市
2020-06-29 11:49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网友“纪宏全”反映的“宝鸡市金台区新里城商场强行勒令商户限期搬出”问题为经济纠纷。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和指导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对该网友反映的经济纠纷问题,目前仅能在调查后进行调解处理。

6月24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分别联系了纪宏全(在西安)和新里城购物中心负责人党雯瑛,详细调查了解网友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询问征求了双方解决意见。调解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纪宏全为陕西千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该公司于2019年4月1日与新里城购物中心签订《陕西中联新里城购物中心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因合同期内双方在物业费缴纳、合同续签等方面存在矛盾纠纷,新里城购物中心于2020年6月1日向千彧文化传媒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告知千彧文化传媒公司双方合作合同自2020年3月31日解除、催缴拖欠物业费31213元。另据新里城购物中心提供的情况,2019年12月期间,该公司已根据合作合同续约条款,多次联系千彧文化传媒公司商议续签合同事宜,对方以费用过高为由拒绝续签。该公司已全部减免千彧文化传媒公司2020年1月27日至2020年3月31日疫情影响期间费用。

鉴于双方反映的问题事实和处理意见分歧较大,经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实际情况,我们已建议双方可选择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在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问题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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