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明德广厦小区物业不作为 19年10月电改前,电费价格为0.62元/度,在标准0.4983的基础上加价0.1213,作为公摊电费,从来未公示公摊电费的使用情况。现在实行电改后,以房屋建筑面积核算公摊电费(0.16元/平米),也不公示,简直是又懒又贪。
2.对于新政策一费制改革的意见,因小区地下车库仅10余个车位,小区面积小,仅3栋楼,无法在小区停车,实行新政后变相提高了物业费,如果以现有服务水平,涨价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实行一费制可以,提高物业费可以,前提是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落实监督机制,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无法成立,阻力重重。
3.小区公共区域收益,如电梯广告费,从来未见公示,也不知道钱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