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清华园小区因购房补贴问题 200余业主无法办房产证

王先生
2020-05-14 10:20
点击数:

我是2016年回洛南县的创业者,2018年4月在听了洛南县清华园小区购房有补贴(开发商当时说按户口3人补贴4万,4人补贴5万元)的政策,并承诺只要是农村户口首套房都符合条件和2019年10月前办理房产证,最后综合考虑洛南房价后在洛南清华园小区购买了房子,并和开发商签署了一份补贴协议,随后开发商给了一式三份的名为陕西省避灾生态搬迁户方案,让拿着去村,镇两级盖章签字,县上由开发商负责办理签字和最后审批。

去年年底开发商说补贴款项下不来,无法办理房产证,要求业主补交之前的补贴款,或者自己拿材料去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中任意一个部门签字盖章。

昨日准备和开发商办理验收手续时,开发商说补贴款县上无法办理,让业主自己去办理或者补交补贴款5万元,今天拿着材料去环保局说生态移民搬迁只有洛源镇和灵口镇符合,国土局和水利局说我们村没有洪灾和地质灾害点,所以无法盖章。

大部分业主都是因为洛南县清华园小区有这个生态移民搬迁补贴才购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从开发商承诺的去年十月办理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业主寻求开发商,开发商说大家买房时申请的补贴没有审批成功,需要补交之前的费用(因为补贴款当时先从房款中扣除)。但是大部分业主已经装修入住,所以该问题成为搁置争议,2020年开始,开发商给没有验收房子的业主两个选择:一补交补贴款,二自行去县里办理移民搬迁审批手续。造成了部分业主无法收房入住,群众意见很大,感觉被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所欺骗,希望借助平台解决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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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园小区无法办理房产证 洛南县房管局回复
洛南县
2020-05-26 16:49

洛南县房产管理局回复:2020年5月22日,接到县政府办批转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0〕第05083号)网友“王先生”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洛南县清华园小区因购房补贴问题200余名业主无法办房产证”有关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网友“王先生”,系洛南县清华园小区购房户。

二、反映的问题及诉求

网友“王先生”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2018年4月在听了洛南县清华园小区购房有补贴(开发商当时说户口3人补贴4万,4人 补贴5万)的政策,并承诺只要是农村户口首套房都符合条件和2019年10月办理房产证,最后综合考虑洛南房价后在洛南县清华园小区购买了房子,并和开发商签署了一份补贴协议,随后开发商给了一份名为陕西省避灾生态搬迁户方案,让拿着去村、镇两级盖章签字,县上由开发商负责办理签字和最后审批。去年开发商说补贴款项下不来,无法办理房产证,要求业主补交之前的补贴款,造成了部分业主无法收房入住,群众意见很大,感觉被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所欺骗,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调查情况

(一)关于王先生购房情况。经调查,反映人“王先生”(王可可)于2018年4月23日,在清华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号为:10幢1单元6层603号商品房,总房款为333419元,并于当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贴协议。其中补贴协议约定暂时从该王应付房款中先行扣除5万元补贴款。

(二)关于王先生申请补贴情况。经了解,“王先生”在清华园小区购房后曾提交过两次补贴资料,开发商陕西泰鑫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分批上报县移民办后,因申请表变化及申请资料不全被退回。截止目前,“王先生”仍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移民安置补贴申请资料。

(三)关于移民补贴有关政策情况。经了解,2016年,清华园小区被县移民办列入了“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对符合移民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的购房户购买该小区房屋的县移民办依据标准给予一定补贴。具体申请程序为:购房户填写申请表,经村、镇盖章后,由环保、水利、自然资源局任意一个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送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整理好后送县移民办审核,认定符合避灾生态搬迁条件的,由开发企业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及契税票据给县移民办,县移民办审核无误后将按人、户具体标准直接补贴至购房人或开发企业。截止2019年底前,清华园小区已有12户通过了部门审查,经县移民办再次核查后,将予以审批。

(四)关于王先生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经调查,开发商与“王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购房后365个工作日内为购房户办理好不动产登记证书。但截至目前,“王先生”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还没有办理到位。主要原因是“王先生”申请购房补贴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没有通过县移民办审批,同时,该王也没有落实补齐《协议》中暂扣的5万元应付款项,致使不动产登记证书因5万元房款问题不能如期办理。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王先生”反映清华园小区因购房补贴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情况基本属实。

四、处理意见。一是要求清华园小区开发商陕西泰鑫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县移民办做好对接,准确把握移民搬迁安置补贴申请相关政策,及时督促购房户提供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好后送县移民办审批,并及时向购房户反馈审批情况。二是建议购房户“王先生”(王可可)依据本人情况前往县移民办详细了解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如符合申请条件,应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配合开发商及有关部门办理购房补贴相关手续。如反映人“王先生”的情况不符合移民搬迁政策,不能申请到移民安置购房补贴,建议双方就有关问题妥善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三是县房管局将督促开发商陕西泰鑫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王先生”等购房户移民安置购房补贴问题后,按合同约定,尽快为此类购房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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