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司机,于2004年8月给陕西省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客运分公司交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后,公司为我办理渭运集团内部准驾证,成为分公司挂靠车辆陕E00228驾驶员。2006年9月底,澄城至西安高速班线开通,我先后又交纳了9000元风险抵押金(共10000元,后于2017年退还)成为渭运集团澄客运分公司西禹高速澄城至西安班线一名驾驶员。先后驾驶车辆为陕E26543,陕E77949,陕ED0315。十多年来,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工合同,也未为我交纳社会保险。时至2019年6月,公司第一次提出签订2年临聘合同,我因为已在公司连续干了15年,也快到退休年龄,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交到多年社会保险。2019年8月公司以我不签这一不合理合同,公司口头辞退了我,并威胁不交车赔偿损失,我迫于无奈交车。
现在我准备上劳动仲裁,但公司态度强硬,多次明里暗里放话说他们把该补的漏洞都补了,告不赢。作为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多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想现在以一己之力向集团公司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实属困难。我没有过分的要求,只想政府能公平公正处理我的诉求。希望领导给予关怀,替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