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路边停车收取停车费存在违规问题

2019-09-2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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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自2019年9月1日起路边停车位开始收费, 具体有两家公司在收取,一个是收费人员穿红色马甲公司,一个是收费人员穿绿色马甲。在收费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和违法行为:

1.穿红色马甲的公司在老实人超市门口路段收费时,车辆即停即收费,不论停多长时间。和政府公告中车停二十分钟内免费完全不符。

2.穿绿色马甲的公司收费时只能扫二维码支付,不能现金支付, 车辆进场时收费员会在车辆雨刮器上夹一个二维码停车小票,车辆出停车位时,见不到收费员,只能扫二维码出停车位,才会停止计费。如果小票丢失或被人拿掉或有些人不会网络支付时,车辆会一直计费,不管车在没在停车位。

3.收费公司没有正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4.一个农业小县停车收费标准较高的情况下存在霸王条款,在停车位上缴纳较高的停车费时,如果发生汽车剐蹭等事故,收费单位概不负责。

诉求:1.因为本车辆离场时未扫二维码而多计的停车费,请退还。

2.补发票。

3.请合理合法收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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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9-23 11:00
已转交 2019-09-29 17:06
已反馈 2019-10-11 10:50
已反馈 2019-10-1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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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路边停车收费存在违规问题 城管局回复
扶风县
2019-10-11 10:50

扶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关于网友反映“扶风县路边停车收取停车费存在违规问题”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9131号)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了规范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行为,有效缓解机动车辆停放问题,保障城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宝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并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出台了《扶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今年7月,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配合指导下,我县新、老区道路停车泊位标线全部施划完成,车位片区以东、西大街为界,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按照《管理办法》于8月中旬对我县南、北片区停车泊位经营权进行拍卖,最终南、北片区分别由宝鸡鑫佳创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伏军年17729567319)和陕西恒安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伟兵18391754535)取得经营权。9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工作,收费依据为扶政办发[2019]38号文件,计费方式由政府定价(详见附件)。

扶风县目前停车收费南北片区均为智能化设备,具体流程如下:车辆进入停车泊位→收费员对进入泊位车辆进行拍照、计时→收费设备对车辆信息进行管理→计时凭证贴于车辆挡风玻璃→开始计时→车辆扫码离开。目前,收费车辆停车费为现金和微信两种模式,如果车主有智能手机,可开启微信扫一扫对计时凭证上二维码进行扫描,确认车辆信息后交费离开,停车20分钟以内,扫码终止计时,不用缴费,没有智能手机的车主可以进行现金结算,由收费管理员进行现场确认后离开,小票丢失或被他人拿掉的这种情况微乎其微,车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管理人员会及时到达现场处理。智能收费主要体现车主养成自觉缴费意识、养成良好的停车缴费习惯,避免人工收费无法准确计时,所产生的矛盾;同时,2家公司所有收费有合法的税务,车主扫码出场后可依据支付记录向停车管理员领取等额发票,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今后,我局会继续加强对取得经营权的2家公司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感谢和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扶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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