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积金与西安市公积金未联网 老百姓跑断腿

一个小屁孩
2019-08-14 15:29
点击数:

我们单位给我们缴存的是省公积金,我现在买房是在市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联网的话,就可以省去开缴存证明的程序,这样我们老百姓也就可以用省中心和银行来回跑了。

这个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公积金不联网,导致我们无法对冲,一方面对我们的供房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我们贷款的年限都较长,这就是我们之后必须省公积金中心与银行来回跑,我们必须每三个月去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完了再存到银行卡,市住房公积金再扣款,这与国家的网络办公,让数据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路相悖,再说,现在在西安买房的人也不在少数,像我这种情况,肯定也不在少数,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老百姓考虑,能让我们少跑冤枉路。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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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8-14 15:29
已转交 2019-08-21 16:15
已反馈 2019-08-3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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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积金与西安市公积金未联网 官方回复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8-30 17:47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回复: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转来贵网2019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网友反映“陕西省公积金与西安市公积金未联网”的情况》(网调字[2019]第08078号),知悉网友反映“陕西省公积金与西安市公积金未联网,老百姓跑断腿”的情况。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分级管理。陕西省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归集管理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作为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归集管理省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西安市公积金中心直属西安市政府,现阶段两家机构相对独立核算运作。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全国通贷。按照住建部文件精神,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后(全国来看,有些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连续缴存6个月,有些规定连续缴存1年),即可享有全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这种贷款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如果缴存职工在缴存公积金中心所在城市购房,同时在缴存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不需要开具缴存证明;如果缴存职工在缴存公积金中心以外的公积金中心(包括异地购房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则需要在缴存中心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所谓的“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公积金和办理贷款在同一家管理中心,可选择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金额按月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即一次性办理“冲还贷”手续,贷款还款期间由公积金中心完成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还款操作。在缴存公积金中心以外(含异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购房贷款,现阶段还无法办理“冲还贷”,偿还贷款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金额时,实行按年办理还贷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贷款职工年度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我国购房贷款实行的是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方式。

三、网友反映的提取公积金和偿还贷款多跑路的问题。基于上述两项,现阶段的现状就是这种情况。但是,贷款提取每年只需要办理一次,不是每三个月跑一趟;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一般是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银行卡中代扣,只要每月还款扣款日,个人银行卡中保留还贷金额即可,不需要借款人每月跑银行。近期,我中心也与西安市中心沟通,协调信息联网事宜,解决同一城市省市两家中心办理贷款互开缴存证明问题;同时研究协调公积金贷款后还款相互办理“冲还贷”如何结算等问题。相信,在联网、信息安全、结算等问题协商解决以后,上述跨中心开局缴存证明和办理“冲还贷”问题即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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