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河滨一号小区楼顶不做防水 强制交房

马超
2019-08-15 10:50
点击数:

小区强行交房,水电消防,电梯不到位缺失政府部门监管楼主体有重大隐患,打开都没有水泥,楼顶不做防水层,水管不合格没有用就爆裂漏水,强制性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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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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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8-15 10:50
已转交 2019-08-21 16:07
已反馈 2019-08-26 15:17
已反馈 2019-08-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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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河滨一号小区楼顶不做防水 问题已整改
洛南县
2019-08-26 15:17

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基本情况:县住建局2019年8月22日收到西部网网调字(2019) 08068 号内容为洛南县河滨一号小区存在问题:1、强行交房,水电、消防、电梯不到位,2、楼主体有重大隐患,打开都没有用水泥,楼顶不做防水,水管不合格,没有用就爆裂漏水。

现场调查:经县住建局安排,2019年8月22日上午建工股张思杨带队、质安站谢秀峰、陈红年两名同志到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参加人员有开发商方代表:熊建华;施工单位代表:潘春林;监理单位代表:桂忠英、郑文博、杨勇;物业公司:师建宏。

现场查勘情况及处理意见:主体结构已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通过,评定为合格。工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观感检查未发现有质量隐患;给水管道存在量问题已整改到位,原材料有合格证;及检测检验报告。屋面檐口部位现场检查存在渗水湿渍现正在整改中;水、电、消防等分部分项工程正在正常施工中。责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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