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7月4日通过官方链接申请受理了一个“易联卡”套餐,套餐资费为19元的月租,套餐外是1元1G,3元不限量,无任何限速规则。
2019年7月11日18时,中国联通在未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改套餐规则,同时在本人套餐订购业务中添加“限速服务”业务,经过本人的投诉举报以及各大投诉部门协调,中国联通于7月16日承诺取消限速服务,并且承诺以后不再添加任何限速规则及其限速服务到订购业务里面。
但是在8月2日晚上8点左右,中国联通背信弃义,三番五次的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我订购的套餐里面停添加了限速务。
中国联通多次违反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构成虚假宣传,欺诈。本人以上叙述千真万确。中国联通违法行为毫无契约精神,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九条、十六条、二十条、等诸多电信条款。
至此本人请求贵部责令中国联通继续履行协议约定(原套餐规则)、退订“限速服务”、将本人套餐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