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高陵区馨苑春天房产证办理事宜

房产证
2019-07-22 17:36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信件!我是西安市高陵区高陵区馨苑春天(又称杨林二期)的住户,现在办理房产证出现了几个问题,需要领导帮助、协调予以解决。

1、在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办理房产证时,经办人员告诉需要在《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上盖上开发商的公章,但是原来的开发商延安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百林(原来所留电话029-86910818已经联系不上本人)。经询问小区物业及社区均说联系不到本人。现在想通过政府协调联系到开放商,协助我盖章;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本人有和延安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在办理契税时,契税办理人员让出示一份关于馨苑春天遗留问题的政府会议纪要(原因为馨苑春天原来由于没有发票),我咨询了契税人员,不动产登记局、房管所、住建局等相关人员,均说他们哪里没有此文件 ,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能找到本文件,请相关部门明示。

3、在缴纳契税时,契税办理人员说还需要提交房管所备案合同的档案资料,咨询不动产登记局和房管所,他们均表示不在他们哪里,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这个档案资料,请相关部门予以明示。

希望这个问题在这里能到彻底解决。也恳请相关部门对于提交的问题的反馈首先进行审阅下,是否已经解决问题还是将问题又重新踢给了问题反映着者,有些问题是需要政府协调几个部门联合解决,而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

真诚感谢西部网及高陵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祝愿西部网越办越好,祝愿高陵区的明天越来越好!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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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7-22 17:36
已转交 2019-07-31 10:59
已反馈 2019-08-09 12:54
已反馈 2019-08-09 12:5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高陵区回复“关于馨苑春天房产证办理咨询”问题
高陵区
2019-08-09 12:54

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馨苑春天(又称杨林二期)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为延安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高陵区文卫路延伸段路南。

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若业主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开发商已盖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双方共同申请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

针对该市民反映的问题,一是开发商不予签字盖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建议业主通过司法程序,依据购房合同起诉开发商。二是缴纳契税需要提交政府会议纪要,国土高陵分局已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税务部门表示市民现缴纳契税不需要提交政府会议纪要。若市民对此还有疑问,请咨询税务部门。三是缴纳契税需提交房管所备案合同的档案资料,经我区房管所工作人员回复,已为业主进行复印。如有别的需求,可直接联系我区房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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