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信件!我是西安市高陵区高陵区馨苑春天(又称杨林二期)的住户,现在办理房产证出现了几个问题,需要领导帮助、协调予以解决。
1、在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办理房产证时,经办人员告诉需要在《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上盖上开发商的公章,但是原来的开发商延安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百林(原来所留电话029-86910818已经联系不上本人)。经询问小区物业及社区均说联系不到本人。现在想通过政府协调联系到开放商,协助我盖章;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本人有和延安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在办理契税时,契税办理人员让出示一份关于馨苑春天遗留问题的政府会议纪要(原因为馨苑春天原来由于没有发票),我咨询了契税人员,不动产登记局、房管所、住建局等相关人员,均说他们哪里没有此文件 ,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能找到本文件,请相关部门明示。
3、在缴纳契税时,契税办理人员说还需要提交房管所备案合同的档案资料,咨询不动产登记局和房管所,他们均表示不在他们哪里,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这个档案资料,请相关部门予以明示。
希望这个问题在这里能到彻底解决。也恳请相关部门对于提交的问题的反馈首先进行审阅下,是否已经解决问题还是将问题又重新踢给了问题反映着者,有些问题是需要政府协调几个部门联合解决,而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
真诚感谢西部网及高陵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祝愿西部网越办越好,祝愿高陵区的明天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