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实验小学本为万科开发商为金色悦城业主开发建设的私立小学,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移交给莲湖区政府主管部门,学校性质转为公办。2017年万科开发公司将这座小学移交给政府时,提出请示,包括业主小孩入学远东实验小学,不受户藉限制。莲湖区教育局批复为:对该项目已售出房屋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同意开发商提出的入学请示。今年5月16日,莲湖区教育局公布的远东实验小学入学条件,将以户藉做为入学条件,违背承诺,导致万科金色悦城部分业主适龄儿童无法入学于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
事件起因:万科金色悦城为商品房新建小区,业主均为商品房购买,户籍情况非常复杂,绝大部分业主因各种原因无法迁入户籍,所以在购买商品房时均以该项目配建小学,并且不以户籍限制上学资格,愿意承担高昂的房价。同时该项目配建小学的资金来源,本来就是以商品房收益建设的,所以实际该小学等于是由全体业主承担建设费用,最终在业主毫不知情情况下移交给政府管理。现在莲湖区教育局将业主孩子拒绝在小区配建的小学之外。
事情结果:在该小学移交政府时,莲湖区教育局2017年6月22日在业主合理维权后做出承诺,该项目业主的适龄子女持商品购房合同不以户籍限制即可入学;2018年招生时也按这个政策执行,现在教育局制定的政策,导致业主孩子无法入学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
业主诉求:本次事件已经快速的发展和恶化,莲湖区教育局无法解决孩子上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问题,我们只能想办法反映:
1、请求为我们提供政策援助,解决业主孩子就读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问题;。
2、买房就是为了孩子上学,但现在突然就不让上了,怎么办?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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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实验小学性质转为公办小学 莲湖教育局回复
莲湖区教育局回复:根据《西安市房管局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市房发〔2018〕8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远东实验小学学区为“枣园西路(枣园西路东口至西户铁路专线)以北、西户铁路专线(铁路线至大兴西路陇海铁路桥)以东、陇海铁路以南(陇海铁路至汉城北路口)、汉城北路(陇海铁路与汉城北路西交汇处至枣园西路东口)以西区域”,请该区域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莲湖户籍常住居民户适龄儿童,与该学校联系入学事宜。
家长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莲湖区教育局初教科,联系电话87348916。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5月27日,接到网民反映的“远东实验小学性质转为公办小学,金色悦城业主子女入学难”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根据《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市房发〔2018〕8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根据全市义务段学区划分有关规定,远东实验小学学区为“枣园西路(枣园西路东口至西户铁路专线)以北、西户铁路专线(铁路线至大兴西路陇海铁路桥)以东、陇海铁路以南(陇海铁路至汉城北路口)、汉城北路(陇海铁路与汉城北路西交汇处至枣园西路东口)以西区域”。
目前,该家长反映的入学问题,区教育局已介入,正在积极协调。网民如有其他问题咨询,可联系莲湖区教育局初教科,联系电话:87348916。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