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高新区木塔北村木塔永和坊的安置户。今天给您诉说我的遭遇,我们盼星盼月亮盼来了新房!今年三月份才拿到新房的钥匙,房屋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就在我们高高兴兴准备装修时,我们的房屋由于人为的原因遭到了破坏!
我是2号楼2单元10楼的住户,由于11楼的房屋业主 装修时,违规使用大功率风镐机砸地面,致使我家的卧室,客厅的天花板出现严重裂痕!尤其是卧室的天花板已经有塌陷迹象,随时有坍塌的可能存在!
事发后,我们多次找11楼的业主理论此事,由于双方就解决问题的分歧较大,事情迟迟没有进展,我们提出了先进行房屋质量检测,然后再商量赔偿事宜的方案,然而,11楼的业主却给检测设置了许多条件!
事发后,我找过物业公司,村委会,他们协调我和11楼的业主协商过解决办法。然而,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地是,11楼的业主竟然对我说,是水泥型号不达标才导致我的天花板出现了问题!他让我找物业公司理论此事,我就不明白,分明是11楼的不文明施工给我造成的损失,为啥要我找物业公司,即使水泥型号不达标,也应该由11楼业主找物业公司,而不应该由我去找物业!我的新房,还没有住进去,现在已经成了危房,我该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