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未央区草滩东风路二号居住,我和爱人都是打工族,2012年5月31日我们的儿子出生了。2017年我前去未央湖街道办申请独生子女补贴,当时是一个短头发40多岁的女工作人员接待的我,她告诉我申请独生子女补贴需要办理失业证,因为我之前的失业证没有年审,无法办理,这位工作人员说需要另外给我爱人办理失业证,之后才能申请。失业证是在对面的108办公室办理的,我就到了108室,谁知108室的工作人员一听我要办理失业证,就说不能办理,失业证的办理条件必须无业才行,我就告诉她们我爱人就是无业,但是108室的人说必须失业在家才算,哪怕是扫马路的人都不算,后来,我一直坚持让她们打电话到区上查一下看能不能办理,最后的结果是我爱人符合失业证办理条件,她们就给我出具了表格让我去文家社区盖章子。
失业证办理下来以后,我又去未央湖街道办找到当时接待我的那个短头发40多岁的女工作人员,要求申请独生子女补贴,这次她又说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才能办理,一方来不能办理。无奈,我只好走了。2018年过完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我终于和我爱人一起来到未央湖街道办(这次办公地址搬到西安工业大学南200米),我爱人把车停在路边,让我先进去办理,这次接待我的还是那个短头发40多岁的女工作人员,奇怪这次竟然没有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她查看了我的资料,就把资料收了,拿出一个册子让我登记,当时那个册子还登记了不少人,工作人员就说这些人都是申请独生子女补贴的,到2018年12月底费用就下来了,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时候电话通知你们过来领钱。
这次终于办理完了,之前卡的严格的非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怎么这次两个人都来了,又不要求了。我就心想可能政策变了,条件放宽了,反正人家给我登记好了,我也没有过多的追究。到了2018年12月底,怎么迟迟不见费用下来,我就打电话过去了,对方说费用暂时没下来再等等。到了2019年的2月,我再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就说费用已经发放了,我就奇怪发放了怎么没有我的,对方说之前给我办理的工作人员不干了,不清楚。没办法,2019年2月到未央湖街道办武装部去咨询,这次是一个年轻的女工作人员接待的我,她说之前给我办理的人不干了,她才来1个月根本不清楚。我一听很郁闷。
后来实在没办法我就拨打12345热线投诉,之后,未央湖街道办一个姓赵的科长给我回电,就说之前给我办理的人确实不干了,资料丢失了,没办法。当时我听了心理非常难过,一个政府单位竟然随便就把群众的资料丢失,一句资料丢失就可以随便掩盖所有的过失吗?丢失的资料到底去哪里了?是落入不法分子手里了,还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对此,未央湖街道办提供不了任何证据,就一句资料丢失就完事了吗?她们的工作失误,之后会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我不得而知,难道我要为她们的错误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