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滦镇鸭池口村五组村民申请宅基地不给批

拓瑾
2019-04-2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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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安区滦镇鸭池口村五组组员。拓瑾。五组可耕地被强征,组里以集体名义租给私人,盖了五百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土地被强征我当时没 同意,因为我就是个农民,只会种地,可耕地就是我们农民的命,胳膊还是拧不过大腿,到最后还是被强征,村里组里都说给我解决可是情过去3年了,到现在都没个说法,不给解决,这让我们农民如何生存。

第二件事情就是我家的住房问题,结婚十几年了一直和老人住一起,家中大小9口人,住房严重不足,向村里组里多次反映我们家的实际困难,可每次反映后却如石沉大海一般,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据我了解村里人口少与我们的都有2到3院住房,为何到了我们就一推再推,一直补给我们批宅基地昵?

我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趁我们还年轻老人都健在,还有能力奋斗,希望领导干部帮我们解决问题,给我们批宅基地,解除我们的创业后顾之优。

恳请领导尽快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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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池口村村民申请宅基地不给批 滦镇街办回复
长安区
2019-05-10 11:10

长安区滦镇街道办事处回复:网友“拓瑾”反映本人五组可耕地被强征的问题和申请宅基地不给批的情况后,我街办立即派人到村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街办工作人员实地察看,网友“拓瑾”所反映的地方位于鸭池口村北高鸭路十字东北角,此地共17亩,是1980年鸭池口村建设的贸易货栈,因经营不善倒闭,鸭池口村委会将此地交回五组集体,闲置多年后,2007年鸭池口五组招商新丰商混搅拌站,2016年新丰商混搅拌站因环境污染搬离此处。2017年6月鸭池口五组招商西安梦无缺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五组群众开会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意租地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按手印。所以网友“拓瑾”反映的耕地被强征不属实。

至于网友“拓瑾”反映的申请宅基地不给批的情况,网友“拓瑾”说其结婚十几年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家中大小9口人,经街办工作人员在村组干部处了解,其户口册上只有8人(其大姑姐和娃在其户口内),其大姑姐早已已出嫁。实际只有6口人居住在鸭池口纬四街一处3间宅基地里。依据陕西省宅基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原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经了解,网友“拓瑾”家既未分户也未向村组写过需要宅基地申请。2019年4月10日前后,网友“拓瑾”到滦镇街办工作人员韩磊处反映情况,称现在自己有两个男孩,想给其孩子申请一处宅基地,根据陕西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人。目前,网友“拓瑾”家中两个男孩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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