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一个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37号)要求,对小区居民电表实施改造,电价应按照0.4983元由电网公司统一收取,但一年多来,商洛市丹凤县恒福佳苑小区物业长期按0.65元收取电费,给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对上级部门的要求也毫不在乎,拒不接受电表改造。在扫黑除恶声势如此之下,小区物业横行霸道。上级制定政策很好,但真正落实到群众,反而要逾越种种横沟,最终却还是受制于某些既定利益,真正的优惠政策落实难上加难。
恳请领导百忙之中予以关注这一普遍现象,政府部门能够积极作为,以雷厉风行之手段解决民生之痛,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商洛市丹凤县恒福佳苑小区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