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公需专业课补学时间延长问题

越来越远
2019-03-04 14:34
点击数:

您好,我是一名高校教师。职称评聘中发现前几年公需专业课课时不够,咨询人社厅时说网站已经关闭,往年不足课时无法再补。这就使个人职称无法晋升。人社厅给的补学时间确实错过了,能不能把网站永久打开,以便随时学习。毕竟网络时代继续教育是提供学习机会的。希望人社厅领导能看见。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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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3-04 14:34
已转交 2019-03-12 15:52
已反馈 2019-03-15 17:16
已反馈 2019-03-1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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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公需专业课补课问题 人社厅回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3-15 17:16

陕西省人社厅: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公需专业课补学时间延长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政策及执行情况

1、1997年,陕西省人大颁布《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小时,继续教育作为职称晋升必备条件。

2、2016年,陕西省人社厅出台《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第十三条规定“每年80小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公需课24小时,专业课56小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即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3、《办法》出台以来,全省绝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但仍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政策不清、重视不够等原因没有按时参加学习。为解决这一问题,省人社厅先后三次安排往年度课程的补课工作,基本解决了遗留问题。

二、关于您反映的问题

您反映的问题属实,2018年12月31日,我厅停止了2018年度以前(不含2018年度)课程的补课工作,做出这一决定我们出于三方面考虑。

1、目前,全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数约100万人,通过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分析,未能按时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已成极少数。

2、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内容我们都根据时代发展在不断更新,一味的安排以往年度补课,形式大于效果。

3、体现公平公正。由于继续教育作为职称晋升必备条件,因此,按时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我们安排的补课工作意见较大,认为按时学习人员和通过补课完成学习的人员共同竞争职称晋升有失公平。

为此,我们建议您按时参加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对于您提出的补课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调查和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意见,深入探讨解决办法,例如是否能通过调整课程内容开展补课工作等。

最后,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请您随时关注我们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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