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全市城市管理严禁区禁止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全市城市管理严控区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当以充分利用空置待建工地、厂房等空闲场地和集贸市场早晚间空档时段设置为主,原则上不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确需设置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 全市城市管理疏导区区域内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符合本规定和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不影响交通,不占压盲道,不影响群众工作和休息。其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避开党政机关驻地和居民楼下; (二)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外; (三)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商户不多于20户; (四)距离主干道口不小于50米; (五)与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其中(三)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商户不多于20户; 明确规定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点的条件。
但是实际情况围绕云塔广场四周餐饮商户远远多于20户,为什么能够批准云塔广场食品摊贩的临时摊点?并且食品安全毫无保障,无人管理监督,请问为什么能能够批准云塔广场食品摊贩的临时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