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建设集团黄延分公司拖欠职工工资

张言
2019-01-2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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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陕西交通建设集团黄延分公司的一名劳务人员,我们2016年与上海外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至2018年合同期限俩年,自2017年黄延分公司总经理杨晨光上任后在我们合同没有到期情况下(还差一年)强制让我们与陕西叠峰实业有限公司(又叫曙光保安公司,俩个公司一个老板)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年合同到期后在与我们未签订新的劳务合同至今,在此情况下杨晨光私自与外包公司签订了公司合同(我们不知情),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切身利益。

陕西叠峰实业公司长期无故拖延员工工资克扣员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不缴和断缴劳务人员的社保等社会福利,我们多次要求该劳务公司尽快解决此事,均被以种种理由拒绝至今未解决,而身为总经理的杨晨光不但对此事不管不问丝毫不顾员工的死活与外包公司内外勾结,反而充当外包公司的保护伞(杨本人在靖王分公司任职期间用的是同一外包公司),把国家企业变成了家企业,一手遮天为所欲为,严重违背了国家的同工同酬政策,侵犯了劳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为了生存我们只能忍气吞身,再此恳请领导和政府调查此事,管管这种不正之风,还我们全体劳务人员稳定的生存环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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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22 09:22
已转交 2019-01-30 11:39
已反馈 2019-02-1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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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延分公司不缴纳社保 已协调承包公司补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02-14 17:5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回复:一、关于网友反映黄延分公司用工问题。黄延分公司于2015年12月成立。2016年1月,黄延分公司与上海(陕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工勤人员全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增加,超过单位用工数量的10%。为规范用工,2017年10月,黄延分公司与上海(陕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除服务区收银岗位外,退回了其他岗位劳务派遣员工。黄延分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将保洁、保安等业务分别交由陕西叠峰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曙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核查,陕西叠峰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曙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同一人。

2018年10月,以上业务承包合同到期后,黄延分公司又重新招标确定了两家业务承包公司(陕西叠峰实业有限公司、陕西中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3名劳务人员与承包公司就薪酬事宜未达成协议,导致劳务合同未签订。经协调,黄延分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承包公司解决这3名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问题。

二、关于网友反映承包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不缴纳或断缴劳务人员社保问题

黄延分公司按照业务承包合同及时支付承包公司相关费用。

经查询陕西叠峰实业有限公司、陕西中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承包公司工资发放凭证,未发现承包公司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现象,且劳务人员社会保险均正常缴纳。

社会保险缴纳时,由于个别劳务人员与承包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导致2017年12月份社保断缴一月。黄延分公司已协调承包公司补缴这部分劳务人员当月断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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