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南异地移民搬迁政策的咨询求助

正能量
2019-01-04 09:53
点击数:

各位领导好!我是镇巴县人,住房是30十年前父亲在半山腰修的土墙房由于时间长了变成了危房了。由于在山上生活条件、交通道路、生活用水以及小孩上学极其困难。现在我想移民搬迁,目前想到城固县江湾社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搬迁过来有没有户口限制,搬迁过来有什么条件,房价多少。谢谢各位领导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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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04 09:53
已转交 2019-01-16 14:42
已反馈 2019-01-18 11:22
已反馈 2019-01-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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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易地移民搬迁政策的咨询 搬迁没户口限制
汉中市
2019-01-18 11:22

汉中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9)第01081号,关于2019年1月4日,网友“老百姓”反映“关于陕南易地移民搬迁政策的咨询求助的情况”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跨区域搬迁安置工作,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可以跨区域安置。

二、鼓励环境承载差、资源支撑弱地区的移民对象跨镇、跨县安置。

三、跨镇、跨县区安置需选择进城入镇安置、依托中心村庄和已建集中安置点续建安置、新建农村新型社区安置,不得分散安置。鼓励通过商品房结合安置。如有跨省安置的,享受分散安置补助政策。

四、跨区域安置对象由本人书面申请、迁出地镇政府(办事处)审查,县区移民办复查,对搬迁对象资格进行审定。

五、跨区域安置对象列入迁出地县区搬迁任务,由迁出地县区统计上报、发放补助。

六、对跨区域搬迁对象,根据其搬迁类型,按照“汉中市移民(脱贫)搬迁建房到人补助办法”兑付搬迁建房补助。

七、跨区域安置对象按照“原籍管理林和地、现居住地管理人和房”的原则,落实搬迁群众各项保障权益。市内跨区域安置对象社会政策衔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原籍地负责宅基地拆除、复垦,群众原山林土地权属不变,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迁入地解决搬迁户就近入学、医疗服务、社会政策接续等。跨市安置的按照迁入地有关社会政策执行。

八、像你这种情况,本人有搬迁意愿,是否符合搬迁条件需要你户口所在县移民办认定。搬迁没有户口限制。城固县江湾安置点房价你可以具体咨询城固县移民办或江湾安置点指挥部。(城固县移民办电话:0916-72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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