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管委会违规破坏耕地 在可耕地圈建围墙

小鱼
2018-11-1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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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是安村镇寇坡五组村民,我要反映的问题是白鹿原管委会在本组可耕地圈建围墙一事,本组600多亩可耕地与两年前以每亩地每年960元流转给鸿达水景园艺公司,两年来土地一直闲置荒草遍地,10月20日有工人开始在可耕地内圈建围墙,村民了解到这是政府行为,上次反映过这个问题,给到的回复是因为乱到垃圾才圈建围墙,把围墙建在可耕地里这是破坏耕地行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第三款第六条明确提出(六)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

那么很显然管委会在寇坡五组可耕地圈建围墙防止乱到垃圾这一做法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把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做到监管有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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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1-15 09:36
已转交 2018-11-21 09:14
已反馈 2018-11-2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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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管委会违规破坏耕地 蓝田县政府回复
蓝田县
2018-11-27 17:17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18]第1111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白鹿原管委会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网民反映的白鹿原管委会在可耕地圈建围墙问题,经调查,圈建围墙区域属宏达水景园艺公司投资建设的四季花谷项目,是我县近年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流转征用安村镇寇坡村、田坡村及蓝关街办榆林村部分土地,截至2018年10月底,项目完成流转土地约3300亩,对已流转土地协议已签订完毕,流转土地租金及地面附着物赔付已全部支付到户,项目方正在加快调整和完善建设规划。由于在前期征地过程中,出现部分群众抢栽抢种现象,为防止打破良好的工作秩序,管理和保护好已征土地,保障项目能及时顺利的完成建设,故对安村镇、蓝关街办部分流转土地进行圈建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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