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移民搬迁后原宅基地拆除 补助怎么算?

村里娃
2018-11-12 10:16
点击数:

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政府一直以来对农民的关心和帮助,您辛苦了。

我是商洛市山阳县黄泥河村农民,享受了政府移民搬迁的政策,现居住于漫川关镇。今年乡里要将以前村里住的房子拆掉,因此想咨询一下相关政策,拆除老房子补助是怎么算的?房子拆除后是否影响原所属农田地及山林的使用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11-12 10:16
已转交 2018-11-21 15:29
已反馈 2018-11-26 14:30
已反馈 2018-11-26 14:3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移民搬迁原宅基地拆除补助怎么算?山阳县回复
山阳县
2018-11-26 14:30

山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回复:接11月21日贵网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移民搬迁后原宅基地拆除补助怎么算”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陕西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和《山阳县移民(脱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实施方案》(山移组办发〔2018〕15号),相关规定:

一是按照“建新拆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地灾户、洪灾户、采煤塌陷户要做到即建即搬即拆,对同步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户要求在入住后半年内腾退旧宅基地。

二是腾退复垦补偿标准:原砖混(砖木)结构房按不高于360元/㎡,土木结构房按不高于280元/㎡(危房、垮塌房屋不高于180元/㎡),简易房等按不高于80元/㎡,圈舍、厕所、围墙、硬化场院等构筑物及树木按不超过1500元/户一次性补偿。

三是旧宅腾退复垦后,搬迁对象在原居住地的耕地和林地在承包期内的承包使用权性质不变。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