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高峰镇永丰村修路占用耕地不给赔偿

折翼的小鸟
2018-10-08 10:16
点击数:

领导您好:

我是镇安县高峰镇永丰村村民,去年农厉腊月镇政府决定修一条绕街公路缓解逢集集市交通涌堵。当时镇纪委书记杨斌,包村干部柳芳延,原村支书邓富治,村监薛宗柏会议研究决定寄予所占耕地农户寄予补偿。然而时至今日也未兑现。

今年国庆之日村主任来到我家说现马上硬化所占耕地一律不补偿。我问哪级政府的文件以及依据的法律依据村主任说不知道。只说你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不然就给你上硬的。这分明是欺负人,欺负我残疾不得动家中有无多余人。更可气的是有关系的却得到天价补偿这显然柿子捡软的捏。又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

衷心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注意一下我所反映的问题,让我早日领到补偿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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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0-08 10:16
已转交 2018-10-12 11:16
已反馈 2018-10-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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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村修路占用耕地不给赔偿 资金到位后将补偿
镇安县
2018-10-15 17:12

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回复:关于网友“折翼的小鸟”反映丰“镇安县永丰村修路占用耕地不给赔偿”的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

据调查,2017年末,村委会为响应镇统一安排部署,为缓解集镇街道逢集压力,进一步优化全镇产业布局,计划在冷水河沿线新修一条产业路。但由于镇资金有限,无力进行占用征地等补偿,故当时未统一补偿,指派专人将各户用地面积等作以登记,待后一步有相关政策后再予以补偿。

2、处理意见及结果

我镇及时召开群众会,并对反映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得到群众认可,待资金到位后按照登记册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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