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九天置业违规交房违规收费 请政府调查

139****1991
2018-09-29 14:50
点击数:

洛南县九天置业公司就修建金江住宅楼在没有完全竣工强制业主接收问题:

我们145户业主在9月22号收到九天置业公司电话通知,要求业主收到通知接收住房,物业费从通知之日起算起,费用每平米1.2元,当我们去接收登记处了解交房情况时,发现他们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设施不齐全,窗户窗纱没安,外墙漆没有施完工,楼前踏步没有完工,外墙吊篮没有拆处,严重影响业主的安全。

合同里面违约延期交工补偿不给解决(2018年4月30交工),直至到现在的9月底。目前商洛所有的物业费都在9毛钱以下,九天置业的金江物业强行收取1.2元,金江商品房总共两栋28层,无绿化,业主出电梯门就是大路,无门房,无停车场,无活动场所。依据物业收费标准达不到一级,但还要强行收取一级管理费用,就此所有业主维权得不到解决,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严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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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9-29 14:50
已转交 2018-10-12 11:15
已反馈 2018-10-17 17:47
已反馈 2018-10-1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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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九天置业违规交房违规收费 已下发整改通知
洛南县
2018-10-17 17:47

洛南县房产管理局回复:2018年10月16日,接到你网批转的关于网民“文玩屋”反映洛南县九天置业违规交房、物业公司违规收费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民反映的主要问题

1、洛南县九天置业公司在金江住宅楼没有完全竣工的情况下强制业主接收问题;

2、洛南县九天置业公司逾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问题;

3、金江广场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标准过高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1、关于违规交房问题。经查,金江广场是洛南县九天置业建设的一个高层项目,总户数156户,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洛南县九天置业于2018年9月22日通知金江广场业主收房,在交房时存在建筑外墙、楼前踏步等施工未完成、消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也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具备交房条件。

2、关于不履行违约赔偿问题。经查,洛南县九天置业公司和业主签定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2018年4月30日等时间,实际通知交房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存在逾期交房问题。其后洛南县九天置业公司与相关业主就合同约定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就合同约定相关内容予以理解及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关于物业费收取标准过高问题。经查,金江广场项目定位为高档社区,配套较为齐全,周边为洛南县最大商业综合体项目,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较高,聘请了专业的保安公司和保洁公司人员进行服务。经物业公司对运营成本的核算,现暂定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费为1.2元/平方米,未向县物价局备案。

三、处理意见

1、关于违规交房问题。县住建局已对洛南县九天置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成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完善竣工验收手续,达到交房条件后再进行房屋交接。否则,县住建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关于不履行违约赔偿问题。县房管局建议涉事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进一步协商,争取达成谅解和赔偿,如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3、关于物业费收取标准过高问题。一是县房管局已督促金江广场物业尽快到县物价局对前期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进行备案,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严格按县物价局备案价格执行,并对小区业主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根据《陕西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管理费从具备交房条件,建设单位向业主正式交房之日起开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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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九天置业违规交房 已责令停止违法交房
洛南县
2018-10-24 11:53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9月28日,收悉西部网转来洛南县金江广场住宅业主在商洛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电子邮件投诉:“洛南县金江广场违规交房、违规收费”一事,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并责成住建局调查处理此事。现将办理情况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没有完全竣工情况下强制业主接收房问题;二是不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问题;三是物业收费标准过高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违规交房问题。经调查,金江广场是洛南县九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高层住宅项目,总户156户,已交房100户,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于2018年9月22日通知业主收房,存在建筑外墙,梯前踏步等施工末完成并再建,消防设施不全,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末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表》、末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具备交房条件。

2.关于延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一事。经调查,双方签定的合同交房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2018年4月30日等时间,实际通知交房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存在逾期交房问题,经住建局、金江广场与部分业主多方协商,达成协议,但还有部分业主末诉求违约赔偿。

3.关于物业收费标准过高问题。经调查,金江广场项目定为高档社区,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周边为洛南县最大商业综合体项目,聘请了专业的保安公司和保洁公司人员进行服务,物业服务标准较高。经物业公司对运营成本的核算,暂定前期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1.2元,只进行了通知,还未收取物业管理费,但存在的问题是末向县物价局备案。

三、处理情况

1.关于违规交房问题。我县已对金江广场开发商洛南县九天置业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成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善竣工验收手续,达到交房条件后再进行房屋正式交接,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关于不履行违约赔偿问题。经过对20余户有诉求违约赔偿的住户进行协商。截至目前,已有8户赔偿协商到位,赔偿方式是减免几个月到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余户正在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谅解和赔偿协议,否则,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诉讼解决。

3.关于物业费收取标准过高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业收费办法》相关规定,物业费收取时间是建设单位达到交房条件后与业主进行房屋正式交接,从正式交房之日起开始收取。前期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是由小区物业公司核算成本后报县物价局备案,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收取。待小区入住率达到成委员会标准后,由该小区委员会根据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质量、设施环境、服务成本和当地物价指数等因素协商所定。目前,我县已督促金江广场开发商洛南县九天置业有限公司按规定和要求交房,并尽快到县物价局对收费标准按程序核算备案,同时加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并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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