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我所向您反映的算是一封求助的信,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能关注。
近日,我学校要求我们近日最迟本周三(九月十三日,但是今天才通知九月十日)就开始陕建旗下一建筑工地实习,但是明明大三学生的我们还有两个月的课程,完成后才实习现在为了赶工期,强制我们实习。
以下是我了解的信息
1.以毕业证为要挟,不去全日制转业余。
2.工地有夜班、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
3.突然通知安排实习,以毕业证为要挟。
5.去四个半月,耽误课程。
其中有无利益往来我们不得而知,但今年教育部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在回答您提问时表示,发现一起(强制实习),抓一起,绝不手软。
我无法定义学校的行为,但它以胁迫的手段让我们实习,是否属于强制呢。
“上课期间(学校给的说法是将此次所谓的实习纳入课程计划)”、“赶工期”、“强制实习”......这些词我以前看到过很多次,全都不以为然,没想到今时今日发生在自己身上,才感觉到那么的憋屈、无助、气愤。
如果您联系学校,他们可能会以“认识实习”或“跟岗实习”为借口,但就算这样,他们也违反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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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强制去工地实习 教育厅回复
陕西省教育厅回复:实训实习是国家教育部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必要环节。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始终坚持依据教育部有关职业教育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行工学交替、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改革模式。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16级建工专业学生将于第五学期(即本学期)进驻企业实习。本次实习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陕建一建集团、五建集团和机施集团,实习项目为陕西省重点项目韩国三星集团半导体二期项目。学生进驻项目实习之前学校已经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该工程项目完全符合学生实习的要求。学生进驻项目后,学校还将依据培养计划,结合项目实际安排教师在项目管理部进行理论教学。
由于实训实习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环节,所以学生无故不参加该环节教学活动将无法达到毕业要求。
学校不存在以胁迫的手段强制学生实习的行为,本次实习是学校安排的一次正常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学生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学校将积极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