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长乐居物业服务态度极差 声称要打死业主

业主
2018-08-21 09:12
点击数:

您好,我是金叶长乐居的一名业主,8月17日下午七点半,整层楼突然停电,大家出来看了电闸,没有跳表,给物业打电话,物业态度非常恶劣说“你下楼去找电工吧,在楼下呢,自己去。”我问有电话或者具体人在哪里。值班人员说“我不知道,没电话,就在楼下,你自己找。”之后将电话挂断。下楼寻找,未见工作人员,值班室在西门,问了东门的值班人员,有相关的电话联系方式没,东门的工作人员说,资料都在西门,西门有通讯录,所有电话都有。随后就去西门值班室问,工作人员称,我没有电话,工程部的电话没有,工作人员的电话也没有,我问经理电话总有吧,工作人员说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我问停电怎么办,值班人员说,自己去找,工程部也下班了,我问上班几点下班,他说晚上九点,我说现在七点半,没有下班吧,值班人员大喊,不知道不知道,你走,自己去找去,快走。我问“值班室肯定有每个部门的联系电话吧,之前都是给值班室打电话,之后会有工作人员来看情况的。”物业人员大喊“谁给你说的值班室24小时值班,谁给你说的电话都有,你着火了打的也是119,不关我的事。要么自己去找,要么赶紧走。”

路过的业主看到,过来好心说,我可以给你经理电话,我找一下,你等等。突然激怒了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指着这名业主大喊“你是谁,别多管闲事,快走。”这位业主说,我好心给她找电话,跟你们也没关系,我个人给电话不行吗。其中一个物业人员过来,手搭到这名业主肩膀上说“兄弟,你咋了,少多管闲事。”业主声称不要碰自己。物业人员还是用手推了业主两次,很多业主这时候都围了过来,我们问他叫什么,其他物业人员说不知道,我们说如果态度还是这样,那就报警了,物业人员更凶说“有种你报,随便,警察管不了我们。”我们问他“你是物业的领导吗。”他说“你管我是谁,跟你有啥关系。”之后这名物业人员指着业主说“小伙子,你爱管闲事,那就出来(说着,往马路方向走,边走边指着业主喊道)你出来,你看我能不能打死你,有种出来。”说着就走了。

当场拨打了110,警察过来了解情况,物业人员依旧大喊,警察控制现场,才开始一一了解情况。门口是有监控在的,问那位要打死业主的工作人员叫什么,他们依旧说不知道,再三询问得知,也在小区里住,但同时也在物业上班,还有其他业主认出,他是物业的一位小领导,我们问能不能把物业经理叫一下,给个联系方式,在场所有物业人员都称没有经理的联系方式,没有工程部的电话,也不知道工程部值班人员在哪,也不知道电话。

麻烦领导,这样的情况该找哪个部门,该找谁处理。之前物业不是这样的。现在物业这样的态度,有问题一问三不知,甚至给个别业主说,你们交的物业费这么低,还想干嘛。物业费是有规定的,我们是在规定内缴纳的,并没有少,小区丢垃圾的地方,原本有三个大型垃圾桶,之后没有了,常年放着垃圾车,垃圾车和地上的垃圾都堆满,臭气熏天,才会处理,还在小区燃烧过垃圾。现在在垃圾车和垃圾台后面,用木板搭了小房子,还有人居住,把纸箱、饮料瓶分类,积累到一定的量才拖走。

物业声称管不了他们,物业经理没有联系方式,也找不到。此类问题该找谁,实在不知道,请帮忙转达相关部门,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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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8-21 09:12
已转交 2018-08-28 15:03
已反馈 2018-09-06 17:43
已反馈 2018-09-06 17: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金叶长乐居物业服务态度极差 已对物业批评教育
碑林区
2018-09-06 17:43

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18年8月28日收到西部网《民生热线》舆情“金叶长乐居物业服务态度极差”的问题后。碑林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网友“业主”反映称,我是金叶长乐居的一名业主,8月17日下午七点半,整层楼突然停电,大家出来看了电闸,没有跳表,给物业打电话,物业态度恶劣,后又问了东、西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均未有答复。随后向西门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经理电话,工作人员称没有。路过的业主准备给我电话,反而激怒了这个工作人员,大骂他多管闲事,后来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名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物业却声称管不了他们,物业经理没有联系方式。请相关部门关注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收到舆情后,碑林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住局牵头,长乐坊街办、公安碑林分局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8月18日19:30分长乐居小区3号楼发生用电故障,电工值班人员随即进入地下室开展排查工作,因通信信号不好,导致业主产生误会。因新经理才上任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导致物业未能提供经理电话。

区建住局物业办、长乐坊街办工作人员责令物业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客服、工程维修电话等其他相关内容。同时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务必端正态度,及时回复业主,避免因误会导致问题扩大化,确保小区和谐稳定。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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