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长您好,我们是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79号的博凯花园(公元赏)3号楼的业主,开发商是陕西博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于2010年购买,至今已经8年了,该公司以房产局和不动产交接等等各种借口说3号楼大证办不下来,小证更无从说起。
我们跟开发商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我们的诉求是:
1、敦促开发商在近期内尽快办理房产证。
2、敦促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按照该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第9页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房子是老百姓的大事,请政府解决老百姓民生的大事,相信我们的政府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结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