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大河坎中学强迫学生进行研学旅行 合理吗?

155****8256
2018-06-1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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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大河坎中学开展研学旅行,每位学生要交1680元,并且以扣学分,禁止参加高考为由,强迫学生参加研学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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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坎中学学生进行研学旅行收费 南郑区回复
南郑区
2018-07-02 15:15

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按照教育部等11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陕西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39号)及汉中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中小学校“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结合,每学年安排一次,高中4—5天”,“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形式”。学生的研学旅行活动是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在《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普通高中)》的量化考核中占12分(第三项第23小项)。2018年3月2日,区教体局下发了《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38号),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立了南郑区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区中小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开展相关活动。

大河坎中学于6月17日—21日组织高一学生去江西井冈山等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学校通过行政会、学生代表会、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询意见,并提出因身体不适或家庭情况特殊等原因不能参加户外活动的可不予参加。

本次研学活动在明确研学旅行目的意义及上级要求后,委托专业机构陕西红都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采用铁路空调专列往返,并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对交通、食宿、研学活动等过程制定了安全预案,学生活动费用以家长承担为主,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整个活动安全顺利。大河坎中学在开展此项活动中严格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不存在强迫学生参加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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