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组织关系 户口所在地街办为何不接收?

2018-06-0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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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在陕西省内高校就读,最近学校让把党组织关系转出,就业单位无党支部,所以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的街办,去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咨询,结果街办说不接收,也没有说明原因。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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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6-04 11:07
已转交 2018-06-08 12:35
已反馈 2018-07-1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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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街办不接收 引镇街办回复
长安区
2018-07-16 18:11

中共引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回复:关于6月4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报道“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户口所在地街办为何不接收”的问题,我们认为该毕业生反映问题属实。

因2014年11月24日长安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高校及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有工作单位的,应接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应接转到工作所在地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关系应随同档案接转至区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且在2017年9月份,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人在我街道调研工作时明确要求在接转组织关系时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故该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街办不能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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