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发商注销,所以只能去高新处遗办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高新处遗办之前隶属高新国土局,去了国土局咨询结果遇到态度恶劣的年轻姑娘让我去找领导。经过另一位大姐协调,终于有人接待,说因为高新管委会大调整,高新处遗办没有确定到底隶属哪个部门,留了电话号码让回去等通知。结果等到了一通电话,说她领导明确不属于他们处理。
难道部门调整确定之前,所有的相关事宜就可以不用处理?难道不应该告知老百姓应该去哪里办理?难道一句话就可以打发人了?
因为开发商注销,所以只能去高新处遗办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高新处遗办之前隶属高新国土局,去了国土局咨询结果遇到态度恶劣的年轻姑娘让我去找领导。经过另一位大姐协调,终于有人接待,说因为高新管委会大调整,高新处遗办没有确定到底隶属哪个部门,留了电话号码让回去等通知。结果等到了一通电话,说她领导明确不属于他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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