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子洲的一名副高级教师,2013年起一直在子洲职教中心培训点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陕人社函〔2018〕283号》中“省级基地对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级基地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规定,请问我之前在子洲职教中心培训点参加的培训是否无效?我如果不参与正高级教师的评审,今后是否可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子洲副高级教师在县职教中心培训点参加的培训是否无效?
拓振社
2018-05-1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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