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区兴汉路夜市扰民 城管部门不作为

民生大于天
2018-05-1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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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管规定该夜市开始经营时间为18时,但事实上夜市业主每天16时后就开始陆续占道经营,无任何部门尽职管理。

2,烧烤,炒菜造成周边空气严重污染。

3,油渍污水随意泼洒,造成周边路面湿滑,常有行人、电动车滑倒事故。

4,我们虽多次拨打12319投诉,但是都是城管口头警告,走走过场,事后经营户仍然我行我素。

5,城管部门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是否履职尽责?周边群众利益谁来保证?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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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10 08:52
已转交 2018-05-1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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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汉台区兴汉路夜市扰民 责令停业整改3天
汉中市
2018-05-14 14:57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兴汉路夜市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中段南侧,是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困难群众设置的便民摊点群,此处摊点群目前共有14户各类地方小吃经营摊贩。2014年10月,为了提升城市品位、方便群众,经上级部门批准,我局对兴汉路夜市便民摊点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为“汉中味道”特色夜市,期间按照城市管理“八统一”、“六要求”进行规范化严格管理经营。

经查,网民投诉反映的经营户一是未按出收摊时间进行经营行为确实存在,查实为此摊点群中“老一烧烤、小不点烧烤”2户经营户,针对此问题东关办事处执法中队对2户经营户进行了当场处罚并做出了责令停业整改3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针对烧烤、炒菜加工期间造成周边空气油烟污染的问题。按照汉区气防办发〔2018〕13号《关于印发汉台区2018年“清炉”行动暨餐饮油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城管发〔2018〕10号《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区城管发〔2018〕11号《铁腕治霾及市容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城管发〔2018〕9号《208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三小”行业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东关办事处执法中队于4月底召开了专项治理整改会,目前兴汉路夜市14户烧烤、炒菜经营户已经全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已经将全部燃料改为清洁环保用料;三是对油渍、污水随意泼洒等问题,东关办事处执法中队对14户经营户做出了停业整改三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求对经营区域环境进行全面清洗清洁,落实餐饮垃圾、泔水进行专人集中清收处理。并要求各经营户必须每周对经营区域地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清理,东关办事处执法中队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四是投诉人反映的城管口头警告走过场问题,实为执法人员通知夜市经营户召开整改会和督促加快安装净化油烟设备和使用清洁燃料取缔小煤炉等事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他点位也正在逐步推进落实。

下步,我局各办执法中队将按照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转变工作重点,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加强对各处便民摊点的监管巡查,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把执法工作前置,保障好市容环境秩序和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不受影响。同时,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和城市综合创建要求,我局将积极会同中心城区各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逐步寻找合适的城市空地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符合设置摊点的区域,逐步把摊点迁移出主要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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