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灵沼街办冯村二组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东家
2018-04-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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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土地确权证上明确标注铁路东边2分耕地为我家责任田,杨社社在我家这块地上建房,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征求我们同意,也没有妥善保护地里的果树。

2017年8月28日,有村委会委员王建良参与,杨社社带领十余施工人员,在我家里无人的情况下,利用大型机诫强行推到我家地里20棵果树(十年树令)建房,按政策,灵沼国土资源所没有批准杨社社宅基地申请。

我多次投诉,被灵沼街办执法办公室、灵沼国土资源所互踢皮球。后到长安区国土资源局投诉,经长安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定,杨社社建房违法,并于2017年11月17日发文《长整治办2017第166》要求灵沼街办限期拆除杨社社违法建房,恢复耕地原貌,并在一个月内将执行结果上报长安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该办再次下发督办函,灵沼街办既没有拆除也没有上报。

整改函‘督办函下发后,作为拆除主体的灵沼街办迟迟不动,纵容杨社社违法建筑越建越高,是什么原因,是那些部门懒政?请贵网将此事反馈给长安区国土资源局、灵沼街办。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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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4-27 15:05
已转交 2018-05-04 11:06
已反馈 2018-05-1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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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村二组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灵沼街办回复
长安区
2018-05-14 17:49

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回复:督办单收到后,我街办高度重视,街办主要领导立即安排,责成经济发展办公室联合灵沼国地所、灵沼综合执法办公室等人员,同村组主要干部及小组组长进行实地调查。经查,《民生热线》报道的“长安区灵沼街办冯村二组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基本属实。

具体情况:一是杨社社建房的土地原为地上空地,村上鉴于该地空闲,后来交由张吉利无偿耕种,并非为其责任田。二是毁坏果树属于经济纠纷,在当时就经马王派出所出警处理和村组干部调解,赔偿这个没有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程序,并且按条件将毁坏的树木劈成柴火。三是杨社社两个儿子,均已经到结婚年龄,按条件符合庄基地申请条件。2010年10月,杨社社在村上办理了相关手续,村上也为其丈量了庄基,但由于政策原因,灵沼国地所处于停办状态,所以未能取得国地所庄基审批手续。四是2017年10月在我街办综合执法办公室巡查中,发现杨社社建房,当即下发通知书,要求其停工,之后又多次挡停要求处理,但杨社社利用休假时间,将房屋主体建成。五是由于街办职权所限,建议由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此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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