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土地确权证上明确标注铁路东边2分耕地为我家责任田,杨社社在我家这块地上建房,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征求我们同意,也没有妥善保护地里的果树。
2017年8月28日,有村委会委员王建良参与,杨社社带领十余施工人员,在我家里无人的情况下,利用大型机诫强行推到我家地里20棵果树(十年树令)建房,按政策,灵沼国土资源所没有批准杨社社宅基地申请。
我多次投诉,被灵沼街办执法办公室、灵沼国土资源所互踢皮球。后到长安区国土资源局投诉,经长安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定,杨社社建房违法,并于2017年11月17日发文《长整治办2017第166》要求灵沼街办限期拆除杨社社违法建房,恢复耕地原貌,并在一个月内将执行结果上报长安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该办再次下发督办函,灵沼街办既没有拆除也没有上报。
整改函‘督办函下发后,作为拆除主体的灵沼街办迟迟不动,纵容杨社社违法建筑越建越高,是什么原因,是那些部门懒政?请贵网将此事反馈给长安区国土资源局、灵沼街办。